2011年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和有关评选条件

发表时间:2011-08-29阅读次数:8868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学校将开展评选表彰师德标兵的活动,特制定有关评选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从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中未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及以上称号的人员中产生。

二、评选时限

以学年度为一个评选时段,按评选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评选。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10人左右。

四、评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师德标兵的评选,以教研组和处室为单位进行,由各教研组长和处室负责人负责。由各组根据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出本组和其他组室本年度的师德标兵共10人,推选出的组内标兵需组内半数及以上票通过,推选的其他组室的标兵需全校半数及以上组室推荐。原则上每组推荐本组候选人不超过一人,15人以上的组室可增加推荐本组候选人一人,其余推荐其他组室候选人。推荐结果于2011830下午3:30前上报学校办公室。

2.学校校务委员会对各组和处室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审核评价,最终确定“师德标兵”结果,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被推选出的师德标兵,填写“青岛九中师德标兵登记表”并存档。

4.学校将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授予“青岛九中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师德标兵,由学校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六、几点说明

1.各组室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开展,要把评选师德标兵活动作为组室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要把评选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等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要推荐出真正体现九中教师的高尚品德,人格魅力的突出代表。通过评选推荐工作,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的局面,推动我校师德建设的深入开展。

2.在整个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评选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动组室内教职工的积极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不按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推荐选举的组室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组室或个人三年内的评选资格。

                                              校工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9

附件一:

山东省青岛第九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本职工作,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本职工作中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青岛九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公约》,诚实守信、语言规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勇于抵制邪教。

4.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

5.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对业务精益求精,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学习新知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管理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6.本年度内,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言行,无学生和家长及校内因工作或职业道德方面问题的投诉,学年度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达优秀等级,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7.不做有偿家教,不在外兼职上课,不给学生乱定资料乱收费。

附件二:获得2009年校师德标兵名单

吕 鹏  方 正  王太文  陶 文  武继国  王光鹏  牛永爱  邢 军

 盛明峰  李欣琦  毛茂  李 青

附件三:获得2010年校师德标兵名单

白长青  张 艳   曹成俊  匡文超  宋 云  郭清鹏  梁秀云  周 杉 

陈运强  孙惠波  尹德泉  王美兰

 

 

 

 

附件四:

青岛九中师德标兵推荐表

填报人:_____________                                    

组室

 

人员总数

 

推 荐 本 组 室 候 选 人 名 单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2

 

推 荐 其 他 组 室 候 选 人 名 单

序号

姓名

序号

姓名

1

 

6

 

2

 

7

 

3

 

8

 

4

 

9

 

5

 

10

 

备注:原则上每组推荐本组候选人不超过一人,15人以上的组室可增加推荐本组候选人一人,其余推荐其他组室候选人。共计推荐上报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