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九中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评选通知

发表时间:2014-02-24阅读次数:1669

一、2013年度“三八”红旗手评选

   (一)评选数量:20名左右

   (二)各组分配推荐名额:语文、数学、英语工会组各推荐本组人选2人;其他工会组各推荐本组人选1人。

(三)“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勇于进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

3.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不搞有偿家教,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敢于同歧视、迫害、妇女儿童的不良想象作斗争。

4.勤俭持家,尊敬老人,在教育子女方面有显著成绩, 正确处理婆媳关系,与邻居和睦相处。

5.在组里能发挥女教工骨干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威信。

二、201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

(一)评选数量:40名左右

(二)各组分配推荐名额:

工会组

推荐人数

工会组

推荐人数

语文组

4

生物组

2

数学组

4

第二外语组

1

英语组

4

技术综合

1

政治组

1

音体美心

3

历史组

1

办公室

3

地理组

2

教务处

5

物理组

2

学管处、国际部

3

化学组

2

总务处

2

 

(三)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地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团结同志、为人师表。

5.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工会积极分子:

(1)有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公约者;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

(3)无故旷工、旷课者;

(4)经常性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者;

(5)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者。

三、评选注意事项

1. 三八红旗手以工会组为单位评选。各工会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本组推荐名额要求组织推选,同时推荐其他工会组15名女职工人选报校工会委员会。

2. 工会积极分子以工会组为单位评选。各工会组依据“评选条件”,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出本组的人选报校工会委员会。

3.各工会组长上报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时间:227(周四)前上报办公室陈静老师,由办公室汇总上报校工会委员会。

4.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工会组推荐的人选,依据评选条件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平衡确定初选名单报校党委。

5.校党委根据工会委员会上报的初选名单,研究确定校三八红旗手和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6.工会委员会把本年度确定的“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名单予以公示。

7.公示无误后,学校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表彰时间为教师节。

                                             校工会

                                               2014年2月24

附件:2013年度青岛九中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2013年度青岛九中三八红旗手、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工会组:______________                          

三八红旗手

推荐名单

 

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推荐其他工会组三八红旗手名单

(其他组每组推荐1人,共推荐15人)

工会组

推荐人选

工会组

推荐人选

语文组

 

生物组

 

数学组

 

第二外语组

 

英语组

 

技术综合

 

政治组

 

音体美心

 

历史组

 

办公室

 

地理组

 

教务处

 

物理组

 

学管处、国际部

 

化学组

 

总务处

 

工会组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