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九中选聘2023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发表时间:2023-03-31阅读次数:1627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3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工作要求,青岛九中定于2023年43日(星期一)进行资格审查4月4(星期)进行面试。现将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3日(星期一)9:00—11:00,14:00—16:00

2.地点:青岛九中(青岛市黄岛区七星河路559号)明德楼405会议室

(二)提交材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身份证、《优秀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面试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上午8:00

2.地点:青岛九中院士广场

(二)面试安排

1.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合计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教材、书写用纸由学校统一准备;应聘人员自带备课用笔。禁止携带书籍、手机及纸张等其他物品进入候考室。

(三)成绩公布

1.说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有关要求

请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他要求详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选聘2023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简章》。

三、联系方式

青岛九中网址:http://www.qd09.qdedu.net

微信公众号:青岛九中(qd09zx)

学校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七星河路559号(乘坐西海岸新区K3或26路公交车在“管家洼”站下车)

联系电话:66076566、18562556588、13864217343

 

 

应聘人员守则

1.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报到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参加初试和面试须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报到地点,证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初试或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关闭手机和各种电子设备,并全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初)试结束后凭面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和备课室,每名应聘人员面(初)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3.应聘人员分面(初)试组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应聘人员按面(初)试序号进行面(初)试。

4.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进行备课,在备课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面(初)试纪律,不准携带各种资料、书籍、报刊等物品进入备课室和面(初)试考场,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课本上涂写或作记号。备课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备课使用的教材不得带出备课室。

5.应聘人员面(初)试时应先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初)试序号和应聘岗位,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按照主考官的指令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说课、答辩和技能测试。面(初)试到达规定时间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6.面(初)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带好自己的物品立即离开考点,离开时不得将面(初)试考场的教材、资料和物品带走。

7.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监督,遵守面(初)试规则和考试纪律。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