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家长朋友:
大家好!
我市2013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月26日至12月31日进行。本次考试由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点配备多种防作弊设备),考试过程将全程监控录像。为使广大师生、家长更好地了解此次学业水平考试相关要求,确保考试公平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说明。
一、考试有关规定
1.考试时间及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时间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本次考试2012级考生只允许报考语文、数学、外语,参加重考的考生10科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开考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8:00—9:30 |
10:30—12:00 |
14:30—16:00 |
12月26日 |
数学 |
外语 |
语文(14:30-16:30) |
12月27日 |
地理 |
历史 |
物理 |
12月28日 |
生物 |
化学 |
思想政治 |
12月29日—31日 |
信息技术 |
2.报考资格及范围: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均应取得考籍,考籍有效期为5年。报名考生数据库来源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凡数据库内没有数据的考生,视为没有考籍,不具备报考资格。
3.成绩查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个人凭考籍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无纸化上机考试,其余科目均采用书面闭卷考试。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考点都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全省联网,省教育厅可以随机调阅每个考场的考试情况。
二、严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鲁招考【2012】112号)明确规定:考试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试作弊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录在考生诚信档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籍。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中学生所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多年来,我市中学生保持着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认真应考的考试风貌,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在此次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来临之际,我们号召全体参考同学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杜绝各种作弊行为,为创造全市诚实守信的考风做出贡献。特向广大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认真复习,精心准备,乐观积极,满怀信心迎接考试;
2.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严于律己,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杜绝一切作弊行为;
3.弘扬公平正义精神,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勇于检举考试作弊行为;
4.尊敬监考老师,展现当代中学生的优良品德。
人无信则不立。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道义;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素质。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诚信应考为荣、投机作弊为耻,为诚信应考做出表率,为取得优异成绩而努力。
祝愿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学有所成;祝各位老师、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3年12月